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日期:2023-12-08 11:31:14  发布人:党建工作  浏览量:2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动宣传教育

各党支部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师生对党的认识,鼓励教工和年满18周岁的先进分子积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的打算和努力方向,不少于1000字。在申请书后面附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简要情况,个人简历须从小学填起。学生递交申请书时需要附带政治辅导员开具的在校表现情况和系部鉴定意见。

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

二、确定积极分子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先进分子,根据申请人的一贯表现,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择优推荐,经党支部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积极分子培养

1.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及时报学院党委备案,为其建立培养考察档案,定期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至少一名支委),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2.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向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积极主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次培训均需撰写心得体会。

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及时将培养考察情况记录在积极分子考察档案中。由联系人或支部将考察结果通告本人,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四、提报发展计划

各支部于每年3月份(或根据机关工委安排)提报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并注明发展时间。列入发展计划的师生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未列入发展计划的不能发展。学生需学生工作处(团委)出具学籍证明和无处分证明、教学工作处出具成绩单证明。

五、确定发展对象

l.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推荐为发展对象,并形成书面材料。

技师班学生补考门数超过2门、高级班学生补考门数超过4门或受过处分的不得推荐为发展对象。已离校或离毕业不足3个月的学生不再发展。

2.政审。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上所列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全部进行政审。政审材料须写明被证明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现实表现、有无历史问题和结论,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3.预批。发展对象通过政审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和政审材料等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预审,组织人事处将预审结果报学院党委研究,通过后报聊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进行预批,批准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接收预备党员

1.明确入党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加盖支部印章后,连同《入党申请书》及其它有关材料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4.学院党委派专人谈话。

5.党委审批。

6.批复。组织人事处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同时将党委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将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本人。

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学院党委批复后,应指定专人及时同预备党员谈话,向其说明预备期起始时间、党员生活制度和交纳党费的规定,同时提出具体要求。

2.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新党员入党宣誓一般应在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举行,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学期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党支部要将教育、培养、考察鉴定等材料及时转交调入党支部。

4.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全面汇报一年来思想、工作表现。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召开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需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应事先报告学院党委。

5.转正报批。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支部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

6.材料归档。各支部规范发展党员材料,进一步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预备党员转正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入档,由组织人事处保存。

7.组织关系转移。教工党员工作调动或学生党员毕业后,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尽快将组织关系转移至调入党组织。

八、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把关指导,各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走形式。在党支部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会议时,要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委成员汇报,邀请党委成员到会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发展党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团结带领支部一班人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学习,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程序,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切实将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到位。


中共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核发:党建工作 点击数:2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